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方案关于***乡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乡直机关、各村、站所(学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进程,根据《中共XX县区委员会、县末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XX县区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为建设一个富裕、文明、稳定、和谐的红旗乡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众人口,加大民主和依法治乡的力度,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切实做好富裕劳动力转移工作,努力协调和改善各种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和充满活力的小康社会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实施步骤:为确保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改善发展不协调的现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不断加强以诚信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的道德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为完成开展构建“和谐社会”第1页共8页建设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我乡“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