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唐集团制〔2005〕143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加强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集团公司总体经济效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评价细则3
生产物资管理定量评价指标解释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目录主题词: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印发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集团公司总体经济效益,为设备安全、经济、可靠、稳定运行提供物资保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的生产物资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生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集约化管理原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履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职责;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按照集约化管理的思路不设立独立运营的物资机构;基层企业只设置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履行本企业物资管理职责;(二)计划管理原则:物资采购必须坚持有生产项目和资金计划原则,搞好综合平衡;(三)集中采购原则:为确保供货时间,保证采购质量,优化和控制采购成本,对重大技术改造、重大非标项目和具备一定数额的物资由物资公司按照规模化集中或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四)先利库后订货原则:为防止物资积压,优化库存结构,应充分利用企业的物资存量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五)依法监督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规范物资管理及采购行为,实施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