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集团部门、企业发生重大事件、案件、安全生产事故,在按《应急方案》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按下列方法与要求向集团相关领导和安全部报告
一、重大事件、案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案件、事故发生的部门、单位,应在一小时内报集团办公室和集团安全部,同时还要向分管集团领导进行汇报
各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营业的;2
各企业楼层或办公室被盗、柜组丢货1000元以上的;3
集团部室领导、企业领导班子家中发生重大事件的;4
企业发生恶性服务事件的;5
企业发生消防事故的;6
员工个人遭遇重大变故(被偷、被抢劫、家庭灾害"")的;7
信息系统、收银系统、电话线路等大范围瘫痪,影响正常工作的;8
企业员工出差途中遇到突发事故、重病的;9
员工10人以上聚众闹事或斗殴的;10
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11
企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12
企业发生疫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残或死亡的;13
企业与顾客、周围单位或群众发生纠纷,矛盾激化或处理不当,作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政治、社会影响的;14
企业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的;15
企业发生员工集体上访或有上访预备的;16
其他应立即报告的安全事故、事件
二、一般事件、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第1页共11页非重大事件、案件、事故,不属于立即报告的,必须在每周周报中报告
三、报告的方法与要求1
应急报送方式,电话报告(一小时以内)
续后报送方式,采用邮件、传真等形式进行祥报(不晚于二十四小时)
报送领导,集团后勤总裁及相关领导
报送部门,安全部及相关部室
报送内容,事件、案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包括人员、设备、设施、财产)、原因、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采取的措施、处置情况、以及须请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