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中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福光中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特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教好每一个学生为目标,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指导,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全员参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1
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
导师要认真分析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特点,促进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发展
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真诚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发挥团队的力量开展指导工作
三、方法和步骤1
本校在区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并具体落实德育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建德育导师组,全校建立德育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第1页共4页组长:z副组长:z成员:z各年级组长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确定受导学生的名单,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1)调查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需要导师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
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