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工作意见各地各部门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将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工作机构、人员及联络员名单于年8月10日前报区教委
联系电话:67824141一、工作责任责任领导: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房管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市政委、区气象局、区交委、区交警支队、区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江北供电局和各镇街二、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特别是中小学d级危房)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学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三、工作重点一)否有一名副校长(园长)分工负责和专门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考核;否认真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对不良行为学生有帮助的措施;否对学生在校的重要时段和重要地点进行监控管理;学校建筑和消防设施及其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d级危房整改,校舍安全及学校安全管理
全面检查学校安全工作
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特别是学校经过房屋等有关部门和专家鉴定的d级危房,学校是否采取立即拆除,一时不能拆除的否采取立即封闭等措施,对d级危房的整治是否有工作预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二)特别是普九”期间修建的房子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是否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否有制度杜绝第1页共8页学生在寝室和教室内使用各种微波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否针对学生在清明等传统节日上坟扫墓时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