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方案一、具体安排及要求(一)燃放时间
20**年2月13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二)禁止燃放区域: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下七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及其周边一定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烟花爆竹品种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仍然实行专营制度,由市供销部门统一组织销售,主要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品种供应市场
具体产品目录、产品性能介绍及燃放实验数据等相关材料,由市供销部门报市禁放办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产品继续实行强制保险和封签销售
二、组织领导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综治主任为副组长
党政办、经济科、司法所、宣传办、武装部、民政办、市容办、派出所、工商所及各村(居)等部门的领导参加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6732265
二、组织领导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综治主任为副组长
党政办、经济科、司法所、宣传办、武装部、民政办、市容办、派出所、工商所及各村(居)等部门的领导参加组成
办公地点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主任担任,联系电话:三、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整治、检查等工第1页共4页作,认真落实组织管理、安全保障、执法检查等职责,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职能部门职责分工1、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