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避灾搬迁移民指导方案实施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保障地质灾害频发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县的民生工程
为切实把我县的避灾搬迁移民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赣扶移字[2012]13号《关于下达第二批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根据我县避灾搬迁移民的任务情况,2012年努力完成避灾搬迁移民共177户、693人,具体任务分布情况见附表
三、基本原则(一)自愿搬迁原则
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搬迁
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以政府为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移民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页共6页四、补助标准避灾移民搬迁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其中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县配套100元,直接补助到搬迁户的资金人均不少于3500元
五、实施步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