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何时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2、《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促进经济发展
3、《安全生产法》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哪些单位
包括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论其经济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都应遵守本法的规定
4、《安全生产法》中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法》中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5、保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抓好哪几方面的工作
(1)制定和完善有关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落实;(2)各级政府领导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抓经济工作必须抓安全,部署、检查、总结经济工作必须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3)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追求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效益的关系;(4)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执行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6、为了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执行哪些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制度;(3)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