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农村管理工作方案农村大集作为一种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在满足农村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和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维护好农村消费品市场秩序是各级工商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支持“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
因此,尽快提升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特别深远和重要的意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市局“2012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为目标,立足职能,强化管理,维护农村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村大集在建设和谐、平安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以“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执法机制,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执法风险”为目的,以“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为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市工商局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为评分依据,以创建“农村示范大集”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分局于4月上旬组织市场开办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让市场开办单位详细了解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以达到全面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的目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市场开办单位,为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奠定基础
开办单位明确第1页共3页1、审核农村大集的《市场登记证》;2、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管理责任人;3、与开办单位签订《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等责任书;4、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市场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制度、业户管理制度、自查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