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后勤集团公司文件后勤政发〔2011〕27号关于下发《武钢后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各部、处、室:现将《武钢后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主题词:安全责任制通知抄送:武钢公司安全环保部后勤集团办公室2011年12月1日印发武钢后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保护职工职业健康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后勤集团各级领导、各级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
各级领导、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承担本制度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在各自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后勤集团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后勤集团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后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集团其他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和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后勤集团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一)对后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负责建立、健全后勤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负责组织制定后勤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保证后勤集团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五)督促、检查后勤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后勤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第五条后勤集团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决定,将安全生产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支持行政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党纪政纪处理;(三)党委会应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后勤集团分管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