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优良的作风为民办事,助推我县跃升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要求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整顿目标通过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增进进取精神、树立良好形象,达到“和、畅、严、优、实”的工作目标
继续巩固领导班子团结,实现班子的团结和谐,大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实现政令畅通,大力提升决策执行力
实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形象
实现服务优质高效,大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
实现工作全面落实,大力提升工作的实效
二、整顿时间自2010年3月22日至8月15日
三、整顿对象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重点是局机关股室和窗口服务单位
四、整顿内容(一)、单位整顿重点1、“不团结”
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合力不足,相互内耗严重影响班子战斗力;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有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以致单位纪律松懈、人心涣散
2、“不谋事”
股室之间、股室与局属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不顾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不和谐”
群众观念不强,官僚作风突出,习惯以监第1页共3页管者自居,存在“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严惩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4、“不得力”
职能履行不到位,缺乏协作意识,不积极做好工作,对难点工作推诿搪塞、互相扯皮,政务公开不到位,公开不及时
5、“不清廉”
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不到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使用公款吃请,接受企业或局属单位宴请,巧立名目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务实”
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时效观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