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与规范办学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实现高位均衡发展,依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办学行为系列文件为依据,以文化管理为统领,以督导检查为手段,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现代学校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目标要求紧紧围绕教育内涵发展工作主线,积极深化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效,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制度科学、运行有序的良性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校办学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内容1
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第255号令《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校园网、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让广大师生、家长了解《责任追究办法》内容,提高社会大众的知晓度和认同度,鼓励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
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园网都要开辟“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专栏”,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及当地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文件
要将《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公示栏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保障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各中小学校除按照要求在双休日及晚上安排少量教师值班以外,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严禁以“自愿”、“集中备课”、“开会”、第1页共6页“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加班加点
严格落实课程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