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石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评估细则》的说明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学校,以学校自查整改为主,每月28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整改限时报告
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根据学校报告进行督查
2、教育局按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报告,进行跟踪督查
督查时如发现一项工作,两次督查整改不到位,则该校全年工作一票否决
3、此《细则》满分为100分,如没有通勤车的,B6项不得分;没有住宿生的,A2项不得分;没有食堂的,B7项、B8项不得分
4、考核时按本《细则》应得分数进行权重
(单位实际得分=考核得分×督导权重分÷评估细则应得分)
附:磐石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评估细则(共4页)二○○九年十月检查日期:检查学校:检查人:磐石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评估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标准评估记录减分得分A1机构与制度(15)B1组织机构(5)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1)2、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觉实施每周“三个一”活动
13、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
54、建立校长安全工作检查日志
15、建立自上而下人人职责清楚、任务明确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图
56、校内签订各方面责任状
1B2预防机制(6)1、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教职员工安全教育),每月每项不少于1次,各8次
4(少一次扣0
25)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报告制度
如防火、防盗、防暴、防病、防洪、防震、防踩踏应急预案等,并按预案进行演练
7)3、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
3B3制度建设(4)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各项制度,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度、消毒制度、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各类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卫生安全责任制度、舍务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制度、校舍、治安管理制度、活动设施管理制度、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