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树立全员德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着加强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育人功能,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整合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新局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从本学期开始实行德育导师制,特制订三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1、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2、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一对一指导,重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学校行政班子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组员:z2、德育导师队伍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自本学期起试行德育导师制,第1页共3页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
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及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分到各年级组,具体情况如下:一年级:分管领导:z二年级:分管领导:z三年级:分管领导:z四年级:分管领导:z五年级:分管领导:z六年级:分管领导:z四、主要职责:德育导师要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学校德育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