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下达编制计划的通知》(闽建科函[2008]106号),由省土木建筑协会建筑结构委员会、省设协结构与抗震委员会主编的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标准编制质量,现上网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建筑结构设计实践,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9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函告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该标准编制组
联系方式: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联系人:卢伟煌联系电话:(0591)13906929529传真:(0591)87675697E---mail:lwh001@pub1
cn附件: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福建省建设厅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福建省建筑结构抗震设计暂行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保证建筑结构安全,根据我厅的工作部署,由省设协结构与抗震专业委员会专家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筑部令第111号)和汶川地震的震害情况,针对我省结构设计现状:设计合同出现含钢量、混凝土用量指标等压低经济指标,降低了结构安全度问题;预应力管桩在中、强等级腐蚀性场地,无法对桩身进行防护,建筑结构无地下室时预应力管桩不一定能满足抗剪要求等,预应力管桩存在适用条件考虑不足问题;结构概念设计方面存在强梁弱柱等考虑不足问题;结构体系布置方面应优先采用二道以上防线等问题,结合我省结构设计经验和工程实践,编制以下规定:1、设计招投标和设计合同中禁止有含钢量和混凝土用量等指标
[条文说明]:由于设计市场竞争激烈,有些开发商给出的经济指标低于建筑物本身按照规范设计的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