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范文三篇下面是小编为各位整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范文三篇,请大家参阅。范文一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绩人社〔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委实际,特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农委系统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农委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岗工作人员119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1人,事业工作人员108人。具体为:1.委机关公务员11人,其中领导成员7人,其他4人。2.委直属事业工作人员20人,其中见习期1人。3.农机局事业工作人员16人,其中选派干部1人。4.畜牧兽医水产局事业工作人员10人。5.种植业局事业工作人员18人。6.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工作人员44人,其中选派干部1人,见习期1人。(二)、考核范围人数2016年度,除委领导成员(党政正副职、纪检组长、系统工会主席)、选派到村任职和见习期以外的工作人员,农委列入考核范围108人。二、2016年度优秀比例及优秀人数根据绩人社〔2017〕10号文件,除委领导成员、新录用试用期人员和选派到村任职外,农委参加优秀评选人员基数为108人。按照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要求,2016年度委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优秀名额安排如下:(一)委机关公务员4人,评选优秀人员1名;(二)委直属事业工作人员19人,评选优秀人员3名;(三)农机局事业工作人员15人,评选优秀人员2名;第1页共8页(四)畜牧兽医水产局事业工作人员10人,评选优秀人员2名;(五)种植业局事业工作人员18人,评选优秀人员3名;(六)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工作人员42人,评选优秀人员6名。三、组织领导县农委成立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主任:**,负责农委系统2016年度机关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四、考核程序(一)各单位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报委考核委员会核准后,组织实施。(二)个人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三)各单位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单位考核工作方案,召开有全体成员参加的民主考核会议,个人述职、集中测评。(四)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干部职工一年来工作表现给予总体评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委分管(联系)领导给予总体评价。(五)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个人考核意见,报委考核委员会审批后,公示考核结果。(六)个人对年度考核结果无异议的,签署个人意见。五、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在绩效。(二)考核方式。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年终考核为主。(三)测评方式。按领导班子成员(a表)和一般工作人员(b表)分别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优秀人选。二级机构参照执行。(四)委系统优秀人员经委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第2页共8页六、其他事项委属各单位、相关各股室:(一)委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工作由县考核小组组织实施。(二)选派到村任职工作参加县选派办考核,不参加所在单位考核范围。(三)优秀等次人选确定后,需在本单位内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未经公示的,视为无效。(四)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对拒不签字的,单位考核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在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工作人员对年度考评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年度考核登记表》将存入个人档案。(五)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六)年度考核工作于2017年2月底结束,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情况登记表、连续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七、关于考核结果说明(一)在平时考核中有两次“一般”或一次“较差”等次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优秀等次。(二)经查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未结案和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