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促进金融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有效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办发〔2008〕135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XX〕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紧紧围绕保增长、促发展目标,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金融创新为根本动力,抓住宏观政策环境宽松的有利时机,用足用好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加强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动员和调动全社会资源的投入,全面增强金融支撑能力,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确保贷款余额占gdp之比不低于*5县市平均水平;贷款增幅超过*5县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长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
到明年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1%
二、扩大有效信贷投放(三)加强银政企三方合作
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及时排出各类重点项目,定期向人民银行、银监办通报,由人民银行、银监办组织各银行对项目进行专门服务,开展授信签约,加快贷款落实
加强银企沟通协作,深化银企伙伴关系
突破以抵押、质押为主要条件的贷款方式,鼓励银行对信用良好的高科技、高成长企业试点开展信用贷款
(四)大力推行银团贷款模式,对资金需求量大、期限长的项目,在机会均等、利益共享、风险分担、互利合作的基础上,确定牵头行,做好银团组织工作
支持存量贷款银团化,对重点骨干企业的存量贷款,具备转为银团贷款条件的,要努第1页共8页力转为银团贷款并尽可能延长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