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经营建设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XX县区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部署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专项行动范围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专项行动内容及任务分工(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
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
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
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
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6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第1页共6页7
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8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任务分工及打击的内容非煤矿山
由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经委负责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2
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