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准化乡卫生院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枢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和增进农民健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
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一)建设规模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
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第1页共7页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