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程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起草单位:湖北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所、襄樊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站、黄石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站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5-9-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要求,为贯彻执行GB5817—86而制订,在内容上与GB5817—86和GB5748—85保持一致
通过制定本标准,使执行GB5817—86的现场操作具体化、科学化、规范化,并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以满足现场检测操作和数据对比交流的要求
本标准在GB5817—86和GB5748—85的基本要求的框架内,提出按接尘动作设置采样点,并按各测点粉尘浓度超标倍数加权平均计算岗位浓度超标倍数,相信这样会更好地反映作业者接尘状况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防尘防毒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湖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襄樊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站、黄石市职业安全卫生检测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宝玉、汪召平、郑立海、邓文、程良平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的测定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生产性粉尘污染的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测定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817—9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748—85作业生产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934—89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3术语接尘动作:在有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中,作业者接触生产性粉尘的各种接尘作业活动(含接尘休息)或同类作业动作
4测定内容及方法4.1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的测定4.1.1原理:选择工种(岗位)代表性作业者2名以上(含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