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思路转变思考今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国发[20XX]2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XX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主体的XX省的重要战略定位,并赋予了XX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同时要求“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
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实际出发,围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
应该说,《若干意见》所提出的“先行先试政策”,对于XX市乃至整个XX省而言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同时,由《若干意见》所营造的“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形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今后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以及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在笔者看来,《若干意见》所确立下来的“先行先试政策”所触及到的领域十分广泛,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主要包括(1)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2)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3)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在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5)加强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法制环境
(6)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7)大力推进外贸、港口、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新机制
二是对台政策方面的,主要有(1)在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框架下,按照建立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