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为全面查清我市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真实情况,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99号)和省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粮检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在我市境内所有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重点非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具体内容如下:(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
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
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第1页共7页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