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全区第五届村(居)委会任期已届满
为贯彻落实全市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南昌高XX县区第六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村(居)委会组织法》、《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为依据,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普遍、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村(居)民服务,能带领群众致富的村(居)民选进村(居)委会班子,加强村(居)委会建设,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民主选举产生整体素质较高的村(居)委会班子;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第1页共10页议;健全村(居)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健全完善村(居)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