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推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制定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推动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有效推进
铁合金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创建达标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考评说明1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铁合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依法生产的铁合金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13号)规定,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本评定标准分为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195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本评定标准共计650分,最终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