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皖政〔2015〕13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从2016年起,通过三年集中改造建设,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1622
2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其中:县级公路畅通工程70
7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38
5公里、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375公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385公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553公里
二、实施内容本方案所称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包括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和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其中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分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分为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一)县乡公路畅通工程1
县乡公路畅通工程应采用成熟可靠的路面结构型式并根据地域、地形、交通量、地材等因素,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确定路面基层及面层厚度
县乡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5米,对地形、地质特别复杂,工程特别艰巨的路段,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对兼具旅游功能的道路,宜采用沥青路面
县乡公路畅通工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面层厚度分别不低于24厘米、22厘米;采用沥青路面时,面层厚度分别不低于7厘米、5厘米
重载交通路段应提高路面设计标准
各乡镇根据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结合区域县乡道路具体情况,一次申报、两年完成,4月底前拟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乡镇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畅通办),县畅通办5月中旬完成审核并统一上报县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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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定额补助80万元/公里、市级配套10万元/公里,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部、省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