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xx省xx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xx省xx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97号)和省、xx市、xx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街道集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全街道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治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单位,改造提升一批安全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煤粉、铝粉、镁粉、锌粉、钛粉、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骨粉、纺织纤维粉、木粉、纸粉、橡胶塑料粉、烟草粉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要立即停产撤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厂房应为单层建筑,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
如厂房第1页共6页为多层建筑的结构,则应采用框架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