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沾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沾安监发[2006]4号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海防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为贯彻落实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滨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滨安监发[2006]121号),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建立专群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双基”、建设“平安沾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平安创建”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共同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领导要予以表彰,对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