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方案按照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设宜居乡村,打造秀美的工作实际,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农村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时间、范围全市14个乡镇街、193个行政村,自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
二、工作任务1
清理镇村内各条道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积存的垃圾、杂土,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
保持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规范堆放收集
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保持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日扫日清
清理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的积存、漂浮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保持水体清澈、畅通
清理林地内和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清理村屯周边的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清理农村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农村集贸市场垃圾露天堆放,集贸市场垃圾日产日清
清理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解决柴草、粪便、杂物乱堆乱放产生的脏、乱、差问题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街为主体,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村屯开展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市交通局、市公路行政管理局分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清理所属公路两侧垃圾;市水务局负责所属河道垃圾清运工作
四、考核验收(一)验收范围14个乡镇街、193个行政村
(二)考核评分办法(总分100分)第1页共3页1
路边(25分):(1)村内主要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10分
(2)次要道路及宅间路两侧无积存垃圾5分
(3)主要道路边沟内无积存垃圾5分
(4)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规范堆放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
宅边(20分):(1)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15分
(2)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最低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