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根据《AA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08]6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切实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政府组织推动和财政补贴的引导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逐步扩大履盖面
(二)市场运作
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提供专业保险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风险
(三)自主自愿
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农业保险,不得采取强制手段
(四)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要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与农业信贷以及其他支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各项支农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主要内容(一)试点品种
根据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精神,除继续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外,在我县开办小麦、水稻、玉米三个种植业保险和奶牛养殖业保险
行蓄洪区内农作物不在承保范围内
(二)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第1页共6页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包括:1、重大病害
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