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园等公共安全场所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
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第1页共4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