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室(副职)干部实施方案根据学校研究,报上级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校内公开竞聘处室(副职)干部,实施意见如下:一、组织领导组长:z成员:zz二、岗位职数1
教导处副主任5名;2
教科处副主任1名;3
办公室副主任1名;4
总务处副主任1名
三、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处室(副职)干部竞聘需具备以下条件:1
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忠诚于教育事业,符合干部四化方针,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较强的组织原则以及科学的管理理念,敬业爱校,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硕士学位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在本校担任过高三毕业班班主任;或担任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学助理或德育助理;或接受并完成援教工作的教师
(报总务处副主任岗位者,不受此条件限制)四、工作职责1
教导处副主任根据教导处具体分工,完成相应的德育工作、或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或级部管理工作
教科室副主任配合教科室主任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配合办公室主任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校长室交办任务
总务处副主任配合总务处主任工作
五、工作待遇第1页共2页新聘上岗的处室(副职)干部试用期一年
试用期内,享受中层副职津贴,原教育教学工作量不变
试用期满后,按学校中层副职标准安排工作量
实行一年一聘,任期考核优良,可以续聘
六、选拔办法竞聘考核总分为100分:1
统一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大块,由评委组进行打分,分值40分
后组织民主测评,分值30分
校行政领导占12分,教代会代表占18分
实绩考核,主要为近五年来教育教学实绩和能力,分值30分
按总分高低确定人选,接受组织考察,校内公示
七、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办法,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学校办公室领取报名表
八、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