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展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为了做好*县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5号)、《*市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金市高招委〔20*〕1号)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一)小学一年级
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990人,均应全部依法入学,另有外地民工子女约1000人,共计划招生97个班级
(二)初中一年级
全县小学毕业生3750人,计划招生75个班,全部依法升入初中学习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846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774人),计划招生76个班,其中:普高36个班,180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40个班,1800人;使高中段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600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5%以上,普高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一)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
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
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第1页共7页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二)*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