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这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居民组织法》、《选举办法》为依据,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保证社区居民依法选出符合条件,群众满意的社区居委会班子
二、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广大社区居民利益有密切联系
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栾广成、副市长杨丽杰任组长,市长助理赵胜仁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信访局、民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民政局副局长赵学武任办公室主任
民政局成立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各相关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成员名额由各相关镇(区)自行确定,一般应按300—500户配备一名社区干部,最少不得少于3人
三、选举的时间、方法和步骤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3月14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的准备工作阶段(3月14日—25日)1、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
无论被确定直选或非直选的社区,都要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出本届社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一般由7人或9人组成,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半数
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上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群众威望、办事认真的社区成员中推选产生
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
在选举期间,如果选举委员会出现空缺,按推选时得票多少依第1页共7页次递补
社区选举委员会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日
2、制定选举方案
制定方案前,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准确掌握各社区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