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校车安全应急预案范文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二)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1、重特大火灾事故;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第1页共13页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1、成立指挥机构;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1、指挥机构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