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管理作业指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一、作业指引目的加强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和周边区域人身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项目开发红线及施工管理范围以内区域,以及自有的各业务经营场所进行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等各类工程开发建设活动
1是地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推行;1
2代表地区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价,统筹及上报安全生产管理信息;1
3检查督促地区公司各工程开发项目安全生产合规性;1
4组织及推动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的活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1
5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层面安全生产管理培训;1
6收发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并传达公司相关部门;1
7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工程督查组1
1对地区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状况检查与评价
四、关键活动描述1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
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发生III级(含)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杜绝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杜绝发生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事件
2持有商业物业及住宅物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发生火灾事故,杜绝发生III级(含)以上的责任生产事故,杜绝发生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责任事件
3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I级、II级、Ⅲ级、Ⅳ级
1)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事故,是I级安全生产事故
造成3人(含3人)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中毒;10人以上重伤;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