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日期:2010-10-25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5]22号文要求,由福州市建设局组织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吸收借鉴省外的好做法,并结合实际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有6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分类、工程设计、工程材料及设备、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
本规程仅适用于福州市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省内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在执行本规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
组织单位:福州市建设局编制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编制人员:邹一平罗蜀榕林瑞良林峰宋建东王希俭郑文芳谢德玲肖友淦林光信陈志宏卓雄主审人员:陈芬程宏伟审定人员:刘德明陈晓凤陈礼洪林小洛唐丽虹王仁聪邱福强1总则1
1为规范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供水安全、卫生、适用、经济,制订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省内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3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水质污染、保护环境
4本规程规定所用的所有可能与水接触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影响水质,各项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