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根据《XX县区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遵商[2012]17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构建“放心酒”工程为目标,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更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确保酒类经营者办证率达90%以上,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和索取率达90%以上,酒类购销台账使用率达90%以上
三、整治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10月中旬结束
四、整治内容(一)严格落实酒类销售许可制度按照《XX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面开展对酒
切实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构建立、人员到位
(二)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研,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管理体制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保障
(三)依法办事,密切协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办法》和《条例》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
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级第1页共12页各部门务必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