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治隐患、防事故,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使这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的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促进“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二、整治的内容、范围(一)整治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4、企业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第1页共5页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9、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贯彻执行情况;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二)整治范围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气、液化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3、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和工业企业等。三、职责分工1、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民爆公司、非煤矿山企业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4、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5、公园、公共娱乐场所、液化气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6、道路桥梁、交通运输企业、水上渡运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7、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电信移动等信息产业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排查治理;8、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第2页共5页9、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10、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游乐设备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11、商(市)场、宾馆、饭店、商贸企业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2、农用机械由农机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3、渔业由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4、网吧、歌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企业由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5、校园安全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6、医院安全隐患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17、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地质灾害隐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四、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5日—12月31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二)自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