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评选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遵守道德规范、做好文明示范、争先守法模范”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鼓励全镇人民在社会上争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公民
坚持典型引路,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教育和鼓舞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社会风气,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二、评选范围镇所有城乡居民,工作年限满三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均可参加“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镇“十佳遵纪守法好公民”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具备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勇于和xx组织作坚决斗争的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我镇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进邻里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雷锋、做好事、讲文明、树新风、扶贫帮困、热爱公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我镇文明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的
5、坦诚做人,诚信做事,为建设诚信汤汇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遵纪守法
四、评选程序评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一)推荐上报候选人(9月10日—9月20日)第1页共13页各村、各单位根据评选要求,向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2名,并同时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历
(二)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21日—9月22日)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听取纪检、综治办、计生、公安、信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经评委会审议投票后,最后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并同时向社会公示
(三)投票评选(9月23日—9月24日)以村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