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委防汛防台工作方案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防台工作方针,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完成区防汛指挥部赋予我委的任务,做好全委的防汛防台工作,将可能遭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方案:一、组织领导:建委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委的防汛防台工作
二、工作内容:当我区遭受台风、暴雨、高潮侵袭,严重威胁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
1、区防汛指挥部要求我委派员支援防汛防台一线;2、区防汛指挥部要求我委紧急输送救灾人员和物资;3、部分公路、桥梁、城镇道路和航道堵塞,需立即疏通清障;4、部分街坊、道路严重积水,居民住宅进水,需立即排水;5、部分供水设施受损,需保障供水;6、少数委管房发生险情,需立即抢险抢修;7、部分粪便垃圾满溢,需紧急清运
三、工作标准: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
在汛期内,各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参加防汛值班
防汛防台灾情分三个级别:具体分为三级灾情,二级灾情和一级灾情
建委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根据不同灾情及上级指令采取以下行动:1、三级灾情
当上级和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信息时,建委防汛办公室指定专人了解气象动态,同区防办沟通,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接受本级及区防办指令,部署全委防汛防台工作
各单位分管领导到位,适当收拢人员、车辆、设备,并对本单位和本行业的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第1页共3页2、二级灾情
当上级和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紧急警报时,建委防汛办及时安排人员值班,向建委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情况,并随时接受区指挥部指令
各单位党政领导及防汛防台人员到岗到位,集结抢险专业队伍、车辆、船舶和工程机械,随时准备执行区和建委下达的抢险任务
公路、市政、城监和航管部门应派人巡逻,随时掌握道路、桥梁和航道通行情况,建筑管理部门及建委下属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工地脚手架、塔吊和民工宿舍的防汛防台工作,各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