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创建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10〕6号)精神和有关具体要求,结合省直实际,特制定《省直文明单位第二轮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文明单位和行政村结成对子,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工作指导、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捐助共建等方法,帮助结对村建设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开展科技培训、治理村容村貌、创建文明村镇,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原则(一)以基层组织为主,尊重农民意愿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遵循“不指挥、不决策、不代替、不包办”的原则,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二)整合资源要素,实行科学帮扶
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整合人力、物力和资金、项目,科学帮扶结对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帮扶内容(一)组织教育培训
发挥文明单位自身优势,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二)整治村容环境
以开展“清洁家园行动”为重点,对照文明卫生村标准,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解决农村“五乱”现象,使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三)帮建文化设施
积极帮助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室),购置配备文体器材,努力达到“三室一场”(图书室、第1页共2页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文体活动广场)、“四有一建”(有电视、有音响、有广播、有科技书架、建宣传橱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