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育法制工作意见20XX年,全县教育法制工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依法治国方略和上级关于做好学校法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实现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以强化主体责任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以考核督导和责任追究为保障手段,着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着力组织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一、坚持依法治校、弘扬法治精神1、完善师生学法用法制度
把宪法法律列入全县各级学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举行一次全县干部法治培训,各单位年内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法治报告会
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推行《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把述法与述职、述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提拔的重要依据
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县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立健全法律课程考试考核机制,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
严格执行县综治委、县普法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意见》,积极发挥专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
各法治副校长要主动联系所包学校,每月为中小学生上一堂法制课
健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做到教学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在小学五年级、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开设法制课,明确课时安排,保证教师到位,保证每学期不少于20课时
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让法治逐渐成为青少年共同的信仰
2、深化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推动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与监督,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第1页共4页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