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低保复核方案湾里街道民政办2011年下半年城市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方案各社区居委会:根据省《低保操作规程》、市《低保实施细则》和《XX县区2011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鸠民【2011】22号),以及XX县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下半年低保复核工作的通知》(鸠民"2011"年9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湾里街道2011年下半年城市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全街城市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坚持“全面复核、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凡符合分类保障的低保对象,按鸠民"2011"22号文件规定,落实分类保障政策;不符合分类保障或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退出保障范围
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二、方法步骤:此次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2011年11月20日开始,2011年12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各社区要把半年复核认定工作作为年底的中心任务,抽调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宣传培训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1、宣传到位,确保复核认定工作公开透明各社区在复核认定工作前,一是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二是要在辖区各单位和居民集中地进行宣传,发1放致低保户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复核认定工作的时间、目的、意义以及享受低保的标准,让家家户户了解低保的各项政策,从而提高复核认定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对复核认定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2、培训到位,保证复核认定工作进展有序第1页共3页加强对参与复核认定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社区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低保听证会成员的政策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遵守工作纪律
明确复核认定低保对象每个环节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真正做到正确理解政策,准确掌握政策,规范执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