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火灾整改活动方案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2012年12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以下简称“整改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整改年”活动,实现以下两大目标:(一)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责任体系。按照市政府要求,一个镇、街道就是一个“网格”,一个行政村、社区或一个单位就是一个“小网格”。各镇、街道、社区、村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是本网格的火灾隐患排查责任人,对辖区、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二)整改消除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做到“三落实”: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保障消防安全,这是“整改年”活动的根本目标。二、方法步骤这次“整改年”活动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各街镇、各公安派出所和全区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本行业、系统消防管理职能,负责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专门联络人,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各街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要成立相应组织,落实专门联络人,认真开展消防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各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要结合当前市公安局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建立四类台账:一是“九小场所”台账。二是“回头看”活动检查记录台账。三是工作部署、业务学习台账。四是消防处罚案卷专档。社区、村庄负责抓好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做第1页共4页好记录。社会单位要加强人员消防培训,开展好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这次“整改年”活动分四个步骤实施:(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联络和检查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部署,全员发动,大造声势,达到层层皆知、人人参与的活动局面。(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排查小组,对各自辖区和单位开展全面、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各自成立2个排查小组,各街镇要各自成立4个排查小组,每个村庄、社区要成立1个排查小组,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排查,确保分管XX县区区单位一个不漏。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登记(表格附后),便于督促整改。(三)全力整改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按照“三落实”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立即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具体工作中,要边排查、边整改,力争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放心一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不等不靠,列出整改计划,拿出具体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安全系数。(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日)。区政府组织专门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凡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为加强领导,统一调度,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指挥,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年”活动指挥部(指挥部名单附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联系电话:),具体负责调度、指导、推动“整改年”活动情况。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第2页共4页(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的“整改年”活动,以此为契机,推动行业系统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措施,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开展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