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经费保障指导方案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强化对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进一步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不断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按省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3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元)增加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财政原来预算内安排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继续保留,在原有投入不减少的基础上,结合财力适当增加中小学公用经费拨款
(三)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共同承担
(四)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对一些学校以往通过收费方式解决教职工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津补贴,由区政府统一解决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第1页共3页策
三、实施步骤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分年度逐步实施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
(二)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