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文化场所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净化和繁荣我县文化市场,促进平安*建设,结合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强化文化市场的管理,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大力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强力整治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切实搞好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平安细胞建设,努力营造“文明、开放、发展、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二、创建活动的相关单位牵头单位:县文化局。组成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网监大队、缉毒大队)、工商局、电信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三、创建标准(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和违规超时经营的现象;2、上网消费人员无浏览色情、反动和其他有害信息现象;3、上网人员登记工作规范;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火灾隐患;5、营业场所内环境干净,空气清新,无脏、乱、差现象和违规吸烟的现象;6、营业场所内管理人员服务规范,文明礼貌;7、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8、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9、证照齐全。(二)娱乐场所。1、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内和超时经营的现象;第1页共5页2、无违法贩卖和吸食毒品的现象;3、无色情陪侍和色情表演现象;4、无聚众赌博的现象;5、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6、各类标示、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7、场所内所售商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8、场所内环境整洁,噪音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9、场所内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带服务标志,服务热情规范,文明礼貌,无刁难、懈怠、谩骂、侮辱、坑骗消费者的现象;10、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1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12、证照齐全。(三)演出场所(含影视放映场所)。1、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禁止内容的演出活动和非法演出活动;2、无国家明令禁止内容的影视放映(播放)活动;3、无贩卖和吸食毒品的现象;4、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5、场所内所售商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6、场所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无脏、乱、差现象和违规吸烟现象;7、场所内服务人员服装统一,佩带服务标志,服务文明礼貌,热情规范;8、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9、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并落实到位;10、证照齐全。(四)出版物销售单位。1、音像制品经销单位无销售黄色、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第2页共5页现象,音像制品的正版率达到80%以上;2、书报刊经销单位无销售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图书的现象,无销售盗版出版物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的现象;3、经营场所内环境整洁安静,无脏、乱、差现象;4、大型图书超市、音像制品超市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完善,无安全隐患,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5、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6、证照齐全。四、创建工作任务1、全县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真正树立诚信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文化经营单位促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履行者和实践者,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精神产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2、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法人(负责人)负责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未雨绸缪,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消费者生命和财产的安全。3、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树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抓好制度建设,从制度上预防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4、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要树立文明经营的理念,大力倡导健康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