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xx国土资源局2016年5月9日xx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省国土厅《XX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进展情况的通知》(国土资耕函36号)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依据根据国家两部和省两厅有关文件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技术标准,依法依规、进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划定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心XX县区两公里范围内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通知》确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质量有提高、数量不减少
(一)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1、县城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县平均水平的优质耕地
2、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划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耕地
第1页共5页(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1、经有权限的政府依法批准但尚未开发使用的耕地
2、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3、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