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与应急预案启动报告制度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启动报告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等事故和紧急情况,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各类事故和紧急情况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和应急预案启动,报告
一、事故申报的类别与内容Ⅰ、事故申报的类别1、各类机务事故(含非责)
2、各类工伤事故及安全、消防事故,重大失盗、失窃
3、重大机损(单件价格1000元以上)事件
4、员工的各类严重违章(如无证驾驶、重大质量、服务、文明生产管理罚款等)
5、配件批量性、重大质量缺陷
6、客户的投诉或抱怨
Ⅱ、事故申报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2、事故信息概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经过;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原因和后果;4、部门相关处理意见和已经采取的措施;5、生产经营科和各级领导处理意见;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事故申报的要求与程序1、各分厂事故申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分厂主要负责人;第二责任人为分管领导;第三责任人为具体经办人或造成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2、申报必须及时,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逐一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如属电话申报必须在事发4小时内补办书面申报
3、申报的书面格式为质量程序文件中设定的《不合格信息报告》内容
4、一般申报用书面形式传真至厂生产经营科
如申报时间第1页共14页为非上班时间时,先进行电话申报
5、重大申报可在向厂生产经营科申报的同时,向分管厂长或厂长直接电话申报
6、书面申报必须要有简要的原因(或责任)分析及申报单位的处置意见
三、事故申报的处置程序1、厂生产经营科接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为生产经营科科长;第二责任人为申报涉及事项的相关分工责任人员;第三责任人为接报人员
2、厂生产经营科在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