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整治方案为建设省级动物产地检疫示XX县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县,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产经营行为趋于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全县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行动实施时间集中整治行动时间自2014年6月20日开始至11月20日结束
三、重点整治任务(一)、规模养殖场(小区)
达到《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规模标准的所有养殖场(小区),即,生猪养殖场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存栏200只以上;蛋鸡养殖场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养殖场存栏3000只以上;养兔场存栏300只以上
养狐(貉、貂)场存栏300只以上;养鹿(鸵鸟)场常年存栏50只以上
肉鸡养殖小区存栏10000只以上
特别是列为各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小区)或曾得到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养殖场(小区)以及规模较大的养殖场是这次检查整治的重点
检查的重点内容:1、查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1页共4页2、是否建立养殖档案
3、有无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记录
4、强制免疫情况
5、畜禽标识佩戴是否100%
6、出栏报检记录(动物检疫申报单或检疫申报受理单)
7、瘦肉精等药残自行检测记录(溯源单)
8、使用的饲料、兽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9、驻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资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