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后,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
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方式,为社会公众和经济建设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规范运作、严肃责任追究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项目清理工作
清理行政许可项目
按照《XX市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市政府第54号令)要求,我市行政许可事项都要进入市政务大厅统一办理
法律法规新设置或废止的项目,各部门和单位要如实申报;受条件限制或有上级明文规定不宜进政务大厅的项目,要说明情况,报市政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改办)批准备案
清理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
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统一申报,统一审定,统一公布,统一监督,统一进厅
在部门自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内容、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和决定机关、实施方式和程序、办理时限、法律效力、收费标准、年审等进行逐单位、逐事项审查和审定
出台与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相关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等,必须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确认,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
同时,对于虽属各部门或第1页共6页单位具体业务,但又是面对社会公众服务的内容,也要相对集中,统一进厅,简化程序,在市政府构建的统一平台上进一步深化服务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凡经《行政许可法》和省、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允许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进行